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闫帅举同志符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相关条件,经本人申请,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审核并在该单位公示无异议,我委拟同意该单位关于闫帅举同志初定为助理研究员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对职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专业技术职称初定的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初定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675758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221
特此公示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时间 | 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1 | 闫帅举 | 男 | 1988.08 | 硕士研究生 | 2014.08 | 二年 | 助理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