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聘用李亚飞等8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渝发改人〔2020〕670号
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根据《关于同意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李亚飞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渝人社函〔2020〕555号)《关于同意余春燕同志转聘到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的函》(渝人社函〔2020〕528号)同意你校聘用李亚飞、范媛元、马玖益、李妮蔓、陈真祯、王顺昱、王紫雨和余春燕等8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聘用起算时间以市人力社保局批复后的实际报到时间为准。
请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附件: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