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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创先争优 市物价局制定加强和改进民生价格工作的八项措施

日期: 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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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化和继续。重庆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创先争优”为“服务群众”的“实战平台”,充分发挥价格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在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中实现“创先争优”,围绕做好民生建设的十件大事和稳定物价的工作要求,积极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民生价格工作的八项措施:

一、强化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和价格标准,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积极实施基层公共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促进城乡医疗公共服务一体化。

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积极打造西部教育高地。

四、加大力度健全涉农价格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五、加快实施以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行政审批收费改革,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提高政府价格决策公信力。

七、健全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水平联动机制。

八、强化价格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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