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刘斯渝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刘斯渝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2016年2月24日 渝价〔2016〕29号
各处、室、分局、队、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局党组2016年2月23日研究决定:
同意刘斯渝同志退休,免去其调研员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