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郎宏生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郎宏生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2016年3月28日 渝价〔2016〕45号
各处、室、分局、队、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局党组2016年3月21日研究决定:
同意郎宏生同志退休,免去其调研员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