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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敏同志退休的通知

日期: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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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人〔2018〕1579号


各处室,成本队、认定中心:

马敏,女,1963年12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原市物价局监测调控处调研员,已年满55周岁,其本人自愿申请退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有关规定,经委党组2018年12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马敏同志自愿退休申请。其退休时间从2018年12月起算,退休待遇从2019年1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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