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用殷启勇同志为八级职员的通知
渝发改人〔2018〕594号
重庆经济协作区联络处: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同意殷启勇同志转聘到重庆经济协作区联络处工作的复函》(渝人社函〔2018〕635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核准重庆经济协作区联络处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复函》(渝人社函〔2016〕9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聘用殷启勇同志为八级职员,聘期从2018年5月3日至2021年5月2日,其工资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