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委“联系基层四项制度”,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方案如下:
一、委领导直接联系群众
(一)深入基层调研。
1.调研重点:围绕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规划以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开展调研,深入掌握基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全面了解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2.调研时间: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
3.驻点调研:根据委“联系基层四项制度”,在委领导分片联系的区县中选择一个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层单位开展驻点调研,每年驻点调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4.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和层层陪同,注重明察暗访和随机调研,不打招呼,不定路线。
(二)建立基层联系点
1.确定联系点:根据委“联系基层四项制度”,在委领导分片联系的区县中选择1至2个区县发改委作为联系点,也可与驻点调研相结合,将驻点调研的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联系点确定后,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也可长期联系。
2.工作任务:了解社情民意,锤炼党性修养,直接承接联系点反映的意见,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牵头协调解决基层及所属服务单位的实际问题,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加深对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意识。
3.相关要求: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也可结合驻点调研一并进行。
(三)接访下访群众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干部下访化积案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实施方案》(渝发改党组﹝2013﹞39号)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委机关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广泛与干部群众谈心
1.与基层干部群众谈心。结合日常工作及到基层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与委内干部群众谈心。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与委内特别是分管处室的干部群众进行谈心交心,了解他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3.相关要求:每年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2次。
二、机关支部、各处室联系基层
(一)确定联系对象
根据“联系基层四项制度”,参照分管委领导联系点,确定联系对象。
(二)工作重点
不定期深入所联系的服务对象等基层组织,宣传中央、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各项惠民政策和重大战略规划;听取联系对象对支部、处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汇总梳理;听取基层组织对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建议意见,搜集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搜集社情民意,了解民生需求;定期到对口扶贫区县走访慰问,号召支部党员真心实意与生活困难的党员和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每年为他们办1-2件实事;学习借鉴基层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锤炼党性,增强服务意识。
三、党员干部到基层挂职
(一)挂职对象
主要是后备干部、年轻干部特别是没有基层经历的党员干部。
(二)挂职单位
区县、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和对口扶贫单位。
(三)工作重点
帮助基层出谋划策,参与基层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参加基层抢险救灾和服务群众等各项活动,增强群众感情;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上的差距;了解掌握基层工作特点和方式方法,增长知识才干,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综合素质;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和生活作风,不断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意识。
(四)计划安排
挂职党员干部由人事处统一进行计划安排,经委党组审议后执行,到基层挂职时间不少于1年。
五、督导考核
办公室负责及时填报委领导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交机关党办,各支部、各处室每半年向机关党办报送一次机关支部(处室)联系基层情况,挂职干部于挂职结束后一个星期将《基层锻炼报告》交机关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