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委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情况,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凝聚力量、活跃氛围,为推动委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作为学习重点,搜集学习要点,编写学习手册,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辅导讲座、专题党课、组织征文活动、开展远程教育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引导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七一”前后,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评比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表彰。
2.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学习内容重点突出“两学一做”规定内容;“两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和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方式主要采取集中领读、主题发言、交流讨论等。每次集中学习参学率和每位成员参学率不低于90%,中心组成员应完成1篇以上高质量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3. 严格组织生活。以支部或党小组为主,开展“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等制度。安排2名党组成员在全委各讲1次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在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通报,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强化党员管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理顺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4.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采取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中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做到人人知责、尽责。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三级”(党组、机关党委、机关支部)联述联评联考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5. 积极推进系统上下党建联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党建工作对接联动机制,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中青年读书论坛,选派专职党务干部和部分支部委员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加强与省(市)发改系统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做法。落实我委《联系基层四项制度》,深入区县发展改革系统,积极开展党建共建和互动活动,机关各支部与基层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共建活动。
6.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调整健全机关纪委,明确职责、强化力量,履行机关纪委职能。采取邀请市纪委领导来委讲解警示案例、观看警示影像资料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约谈,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着力解决规矩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开展“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主题活动,引领家庭成员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以家庭建设促进廉政建设。
7. 抓好阵地建设。打造发展改革学习品牌,结合委工作重点和国内、国际时事热点,组织开展1-2次中青年论坛,激发中青年干部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党建研究,探索具有发展改革特色的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方法和路子。利用市直机关工委“基层动态”、委机关内网“信息平台”、委门户网站“机关党建”等外宣渠道和平台,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按照“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标准,建设委党组、党支部和党员活动场所。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培训,吸收优秀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纪念活动。坚持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鼓励党员干部撰写读书体会和调研文章,积极向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推荐。
8. 着力做好群团工作。开展机关党的统战工作,摸清机关党外人士基本情况,积极动员他们对机关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志愿服务现场观摩和交流活动。结合党员到社区报到,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协调,根据社区需求,至少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作用,结合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开展趣味运动、体育比赛等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在“七一”、春节,走访慰问一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9. 指导经济信息中心和委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