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人〔2007〕174号
各处室、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经委党组2007年3月10日研究决定:
任 命
蓝建国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晓芹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
邱 杰同志为重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
刘 强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处长;
徐 进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合作处处长;
董晓川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处处长;
耿 玫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合作处副处长(正处级);
吴良亚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合作处副处长;
李小东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黄忠诚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免 去
蓝建国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处长职务;
王晓芹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邱 杰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外资处处长职务;
刘 强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职务;
徐 进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经济合作处处长职务;
董晓川同志重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良亚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李小东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流通处处长职务;
黄忠诚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职务;
李金洪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外资处副处长职务。
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由宫晓川副处长主持处内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由梁小洪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处内工作;
李金洪同志调入机关党办工作(另有任用)。
特此通知。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