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规定,按应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计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录名额1:1进入体检,先将进入公招体检人员公布如下:
报考职位 |
应试人员姓名 |
总成绩 |
名次 |
资金平衡处 |
潘相麟 |
75.34 |
1 |
高技术处 |
张斌 |
73.38 |
1 |
稽察办 |
袁尧 |
72.83 |
1 |
稽察办 |
刘昊宜 |
69.68 |
2 |
请以上同志6月12日上午空腹8:20分准时到市发展改革委1006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并请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谢谢。
主考官签名:罗清泉 监督员签名:傅华 计分员签名:何德玉
二○○七年六月十日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