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选拔专业型、开拓型和创新型的优秀人才,中共云阳县委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拔部分正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正科级,5名)
(一)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云阳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三)云阳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四)云阳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五)云阳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内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三、公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现任区县党委管理的领导职务,或任区县党政群机关和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满2年,或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规模以上企业的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双学士须工作满2年。
4.身体健康。
5.具有胜任相应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任职经历:
报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须是经济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综合经济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报考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须是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报考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的,须是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路桥、给排水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报考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的,须是经济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项目策划能力和商务谈判技巧。
报考县旅游局副局长的,须是旅游规划、旅游营销、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上述年龄、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时间统一计算到2008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6.其他不适宜提任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改报报考人数少的职位,或由县委组织部征求本人同意,改报报考人数比较少的职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1日-7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县内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县外报考人员可在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按照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全部内容,通过传真或邮寄相关资料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四大家办公楼7楼713室)。
报名咨询电话:023-55128011,传真:023-55128013。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廉政审查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报名者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报名及考务费:贰佰元整。
(二)资格审查
由云阳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审查合格者将发给笔试通知和《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此比例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7:1,低于该比例时,该职位公选终止,符合其他职位条件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试题从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题库中提取。笔试内容含公共科目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统一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第5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不足5人,则进入 面试人员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则该职位公选终止。面试初步安排在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缺额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任职证明。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询云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yy.cq.gov.cn/”。成绩均书面通知应试者,并张榜公布。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若最后一名有多人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标准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拟任人选确定
县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如某一职位的3名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根据县管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如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适合调配到我县其他正科级领导职位任用,在征求考察对象本人意见的前提下,经县委研究可考虑调配任用。
(六)任前公示
对县委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有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果影响其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同一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示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八)试用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用职务职责,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考察,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胜任者予以正式任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对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其公开选拔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六、本《简章》由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
2008年 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