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李先惠同志退休的通知
李先惠同志1954年10月出生,已年满5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退休时间从2009年11月起算,退休待遇从2009年12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