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发改规〔2010〕6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为更好地促进东西部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联合实施了“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从2006年起,每年共同举办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联系人:重庆市西部开发办 王青、刘渝平
地 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重庆市发改委707、708室
邮 编:401121
电 话:67575056、67575060
市发展改革委 市西部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2.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
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4.通过初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