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人〔2011〕796号
各处室:
经委党组2011年6月17日研究决定:
任 命
刘强同志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免 去
刘强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处长职务;
张蕾同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职务。
另
张蕾同志到市长江水电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王祖勋同志主持社会处日常工作;
李金洪同志调整到能源处工作。
请以上同志作好工作交接,工作随即到岗。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