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人〔2012〕989号
各处室:
经委党组2012年7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
杨勇同志转业安置到我委交通处,职务确定为副调研员,任副处级时间从2008年12月起连续计算;
卢小甫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入统筹办综合改革处,职务转任为副调研员,任副处级时间从2008年3月起连续计算;
戴斌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委工业处,职务转任为副主任科员,任副科级时间从2012年4月起连续计算;
张戈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委能源处,职务转任为副主任科员,任副科级时间从2009年11月起连续计算;
张科同志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委,职务转任为主任科员,任正科级时间从2009年12月起连续计算;
李万磊同志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我委综合处,职务转任为科员,任科员时间从2009年8月起连续计算;
陈韵竹、邓凌燕、胡达川、赵丽娜、曹艳蕊、刘昊宜6名同志由副主任科员晋升为主任科员,陈韵竹同志任正科级时间从2012年1月计算;邓凌燕同志任正科级时间从2012年4月计算;胡达川、赵丽娜、曹艳蕊、刘昊宜4名同志任正科级时间从2012年7月计算。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