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人〔2013〕1232号
各处室:
通过考试考核、评审等程序,我委机关张云峰、李家祥同志取得了汽车驾驶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同意市发展改革委聘任张云峰同志职务的复函》(渝人社函〔2013〕709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使用特设岗位聘任李家祥同志的复函》(渝人社函〔2013〕7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云峰、李家祥同志为汽车驾驶高级技师,张云峰同志聘期从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李家祥同志聘期从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其高级技师工资待遇从聘任的次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