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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刘焰同志退休的通知

日期: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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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人〔2015〕106号



各处室:
刘焰同志于1955年1月出生,已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退休时间从2015年1月起算,退休待遇从2015年2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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