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成本调查机构对全市农户存售粮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调查范围涉及17个区县154户农户,粮食播种面积1182.72亩。调查结果显示:本调查期我市农户户均粮食产量、自食自用量、出售数量和出售金额同比减少,户均存粮数量、待售数量同比增加;中籼稻、玉米在存粮、售粮结构中仍占较大比重,售粮渠道仍以个体上门收购为主。
一、农户存粮情况
(一)存粮数量同比增加
户均存粮913.81公斤,比上年增加29.08公斤,增加3.29%。其中:中籼稻、大豆存粮分别减少23.33公斤、0.63公斤,分别下降3.92%、5.28%;玉米、薯类、小麦存粮分别增加45.53公斤、6.66公斤、0.13公斤,分别上升17.31%、49.66%、26.67%。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粮食出售量减少。户均粮食出售数量较上年减少115.20公斤,下降9.37%。
二是自食自用数量减少。非洲猪瘟疫情对饲料粮需求减少,户均粮食自食自用量1911.77公斤,减少82.29公斤,下降4.13%。其中,玉米和薯类户均分别减少91.38公斤和31.20公斤,下降13.31%和7.01%。
(二)存粮结构相对稳定
中籼稻、玉米、薯类、豆类和小麦户均存粮分别占存粮总量的62.55%、33.77%、2.20%、1.41%和0.07%。其中,户均中籼稻和玉米存粮880.19公斤,占存粮总量的96.32%,主要用于口粮和饲料;户均豆类存粮12.93公斤,用于自食和自留种;户均薯类存粮20.08公斤,做自留种,基本延续了上年的存粮结构。
(三)待售粮食增加
农户待售粮食主要是中籼稻和玉米,在满足自需的情况下,户均粮食待售量112.73公斤,同比增加47.05公斤,增加71.63%。其中:中籼稻65.65公斤,占58.24%,同比增加7.53公斤,上升12.96%;玉米42.79公斤,占37.96%,同比增加37.27公斤。饲料用食减少,致使待售数量增加。
二、农户售粮情况
(一)售粮数量和金额减少
户均粮食出售数量1114.53公斤,比上年减少115.20公斤,减少9.37%。其中:中籼稻、豆类分别减少139.42公斤、5.56公斤,分别下降18.44%、19.40%;玉米、薯类分别增加18.93公斤、10.10公斤,分别上升4.39%、73.70%。户均粮食出售金额2659.67元,减少315.00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和非洲猪瘟疫情叠加影响,粮食销售渠道受限制,生猪养殖行情低迷,导致出售数量下降。
(二)售粮结构相对稳定
户均售粮占粮食产量的36.48%。其中:中籼稻、玉米、豆类、薯类分别占该品种产量的42.33%、41.23%、39.13%、5.36 %。农户出售的主要品种是中籼稻和玉米,中籼稻占售粮总量的55.34%,玉米占40.34%,售粮结构相对稳定。
(三)售粮仍以向个体商贩出售为主
本调查期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出售的份额继续下降,农户出售粮食仍以其他渠道为主,主要原因是个体粮商上门收购,农户既省事省力又降低运输成本。其中:户均向其他渠道出售944.47公斤,占出售总量的84.74%,售粮金额2261.42元,占总金额的85.03%;户均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出售170.06公斤,占出售总量的15.26%,售粮金额398.24元,占总金额的14.97%。
三、问题
(一)农户种粮积极性有待提高。当前,种粮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种粮收益进一步下滑,加上劳动力普遍不足,致使农户种粮积极性不高。
(二)农户售粮渠道有待改善。由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采取“坐地”收购的老办法,我市农户出售粮食仍以个体粮商收购为主,很少将余粮直接售给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但是,部分个体粮商存在逐利和压级压价问题,一定程度损害了农户利益。
(三)农田水利设施有待加强。近年来异常天气对粮食生产影响较大,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不利于抵御异常气候影响,粮食单产减少,农户收益下降。
四、建议
(一)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积极落实惠农政策,深化粮食保险制度,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解决农户生产后顾之忧,提高种粮积极性;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村劳动力和社会资本投入专业化种植,促进粮食稳定生产。
(二)发挥国有粮食收储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企业要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惠农利农意识,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动适应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状,合理设置收购点,减少中间环节,促进农民增收。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切实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强化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和农业技术的支撑,指导农民发展特色粮食作物,科学种田,提高农作物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