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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新住院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02-05-15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投资修建了新的住院大楼,配备了较好的设 施设备,为患者营造出了一个较为舒适的治疗和休养环境。根据你院请示,经研究,新建住院大 楼的病房床位费标准按以下办法执行: 单人间(普通、豪华)的收费标准(含新生儿床位费及陪伴费)由你院自行制定并报我局备 案。 1、双人间 每床日40元 2、三人间 每床日30元 3、新生儿床位费 每床日10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二OO二年三月二十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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