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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

日期: 200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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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电视会议,进一步推动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减轻农
民电费负担。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同志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会议强调,农村用电在农民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农村电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电价偏高、农民用电负担较重
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用电
同价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要将实现城乡用电同价作为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其
次,在当前农民增收缓慢的情况下,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对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拉动内需,
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三,实现城乡用电同价是贯彻《电力法》,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要求。
  会议指出,通过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以及农村电价的治理整顿,农村电价水平出
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天津市、上海市、青海省已
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江苏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浙江、福建、广东、湖南、河南、江西、内蒙、山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的部分地区和市、县也实现了城乡用电
同价。但是,由于受各地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加大
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力度。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工作
步伐,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二是要科学安排城乡用电同价方案,充分照
顾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的稳定,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要因地制宜确定同价范围,集中力量优先实
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并通过设立居民生活用电最低保障线等措施,确保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的稳
定和社会安定。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治理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中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四是加强对城乡用电同价工作意义和作用的宣传解释,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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