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九龙坡区丽水菁园(二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丽水菁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丽水菁园
(二期)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丽水菁园(二期)高层住宅除具备普通高层住宅一级标准外,还具备
有,一、环境绿化方面,小区绿化率46%,小区内有中心花园、中心广场,有环绕小区的喷泉流水,种植有各种花草
、绿化植物。二、配套设施方面,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健身活动中心,有幼儿园、小区医疗门
诊、超市、餐饮等。三、智能化方面,配置有可视对讲防盗设备、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摄像监控系统、煤气泄漏
报警系统、室内紧急报警按钮、背景音乐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丽水菁园(二期)高层住宅符合提
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前期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住宅:0.70元/平方米、月。
(二)住宅改为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200%收取;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
收费按住宅收费标准的300%收取。
(三)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四)上述收费标准在申报的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未完善前,按照环境和设备设施条件完善程度相应下浮收费。
(五)高层住宅电梯费:可实行月票和次票,也可以按月票票价和乘座电梯户均人数计算收取,并由物业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取方式。
月票票价(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六)特约服务收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议定。
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物价管理规定,除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外,不得自立项目和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同时,应保质保量提供服务,不得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三、收到文件后,物管公司须持本通知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司
应向业主公布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收费标准,
本文件则自行废止。
四、区县(自治县、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价
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