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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确定部分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日期:2000-04-24
4、 近日,重庆市确定了以下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重庆市青木关中学学生公寓每套房间住6人。初中(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70元. 重庆大江车辆总厂中学学生公寓每套房间住6人。初中(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20元。 重庆市木洞中学学生公寓每套房间住8人。初中(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00元(住该公寓学生代收费标准与走读生标准相同);普通间(房间内未设热水供应)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学生公寓每套房间住8人。初中(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5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每套房间住8人。初中(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80元。 以上各中学学生公寓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减免,减免总金额可控制在收费总金额的25%。 以上各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均从200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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