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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基础课程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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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市高等教育部分基础理课程水平测试考试收费的函》(渝教函[2002]47号)收悉。
为了保证我市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
定,你委决定对我市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基础课程进行水平测试考试,该考试本着自愿
的原则由学校和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课程为《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写
作》三门。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在组织水平测试考试的工作中,向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
学生收取报名考务费。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
    《英语》、《应用写作》课程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门课20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
笔试考试机读卡和上机考试磁盘)课程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门课25元。
    二、你委在组织水平测试考试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学校和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考试,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报名考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以上收费标准请从2002年5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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