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2002年11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将全国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这些名单是由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按照有关要求对本辖区的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验收调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发布的。通过验收调整,有力地促进了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软件和硬件建设,增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方便和满足医疗需求奠定了基础。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本辖区的麻醉药品经营监管工作,巩固此次验收调整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麻醉药品经营体制改革。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改变以往为医疗机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及三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指定麻醉药品供应企业的做法,由医疗机构和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自主选择麻醉药品供应企业。要对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年检制度及不良记录档案制度。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麻醉药品经营监管实施方案。
通知强调,在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难以确保及时供应麻醉药品,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不方便的地区,可由省级药品监管局批准,适当设置三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