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与社保

医药分家与社保
一段时间以来,新闻传媒上关于医药开大处方的曝光屡见不鲜,药品招标的报道也引人注目。医院靠出售高价药品赚大钱,已经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后来出台了医院药品采购统一招标的办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在西方国家,并不存在医院靠卖药赚大钱的问题。那么,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也与国际接轨呢?
在比利时,医院根本没有药房,根本不卖药,病人从医生那里拿到药方,必须到药店去买药。而在比利时的药店里,同样的一盒阿斯匹林,有高低不等的三个价格。如果生病住院,同样是住院,住院费也有三种价格,最高的是一天1万多比利时法郎,最低的才一天400比利时法郎。这可不是药店和医药欺诈,这是比利时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没有参加社会保障的人,买药看病得付全费;参加社会保障的人只须付很少的一部分钱;拿养老金的人和失业者按最低价付钱,付的钱还能报销。比利时的社会保障体系包含五个基本方面:退休、病残、失业、年度假、家庭补助。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三种不同的制度上,一是公务员的,二是企业职工的,三是独立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所需要的钱,约2/3是由社会保障体系的受益者出,约1/3由国家出。比利时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是分开的,但又是密切相关的,而且是义务的。比利时的法律规定,个体户和独立劳动者,从开始经营活动起的90天内,就必须参加独立劳动者社会救济局,并按季交纳家庭补助、健康、退休等基金,共占其年收入的12%-16%。这样,他们就可享有相应的补助金和退休金。这笔钱实际上等于是他们事先非自愿地存在社会救济机构里,到需要的时候按规则取出来用。
对于企业的职工,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职工个人必须从其工资里向国家社会保障局缴纳社会保障金,占其工资总额的12.07%。其中包括失业基金0.87%、医疗保障基金3.7%、退休基金7.5%等共三项。同时,每个雇主还必须按发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也向国家社会保障局缴纳社会保障金,包括失业基金2.96%、保险津贴7.5%、健康保障基金6.12%、退休基金8.86%、年度假基金1%、职业病基金1.1%、工伤基金0.3%、付薪培训教育基金0.04%等9项;为工人缴纳的占工人工资总额的33.96%,为职员缴纳的占职员工资总额的24.78%。此外,多数雇主还要缴纳企业关闭基金(占工资总额的0.12%到0.17%)、风险基金(0.25%),给职工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50%的补助等等。因此,当职工遇到生病、失业等情况时,社会保障机制就会发挥作用。如职工病假的头7天,在有医生证明的情况下,由雇主付给全部工资;而后雇主只付给少部分工资,而由健康基金付给大部分。休病假的时间越长,付给的工资越少,最低能拿到原工资的60%。但上班一周只发5天的工资,而病假却按一周6天发钱,算下来个人的收入差不了太多。但生病一天是没有工资的,两天以上才有。职工的医疗费个人只付极少的一部分,其余的都由健康基金负责付款。而且靠职工赡养的家庭成员都与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优待。职工受伤或得职业病,大体上也一样。
职工在非自愿情况下失业,就是说并非职工提出辞职,而是被老板解雇,就可以领失业金。这笔钱由失业基金开支。失业金的多少依失业者年龄、工龄、失业长短和有无家庭负担而不同。这笔钱是已除税的,其最高额约相当于或稍低于比利时除税后的最低工资,但随着失业时间的延长,失业金逐渐降低,不过最低额不变。失业者如果有孩子且只靠其抚养,失业金也不变。如果因为政府给失业者提供了三次就业机会而失业者都未看中,或失业时间已过三年,则失业者须从领失业金改为领取钱较少的社会救济。那样,比失业金少约1/3,领救济金的失业者的医疗费全由政府负担,包括家属的。如果失业者有债务,而且属于日常必需开支的,则政府可以代付或垫付。
企业将关闭的情况下,在企业有一年以上工龄的劳动者都有权得到遣散津贴。法律规定,一年工龄的津贴额依职工工资的高低而不同;劳动者还有权要求45岁以下的工龄多加一倍,这笔钱由雇主付,或由企业遣散基金支付,在合同中断的14天里付清。失业的人除了50岁以上的人多,就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多。因此,对于大学毕业等待就业的青年,也依年龄和有无家庭负担,在其等待就业150天或180天之后,给予不等的补贴。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自己出了钱,而雇主本人不受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也出钱,还出得更多,看上去似乎不合社会保障体系受益者为社会保障体系出钱的原则。其实,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社会保障体系,才在市场经营激烈竞争中,不断地有许多人失业,有许多企业倒闭的情况下,使得生产诸要素中最重要的劳动力要素保持了稳定,使得整个社会保持了稳定。雇主实际上是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
对这个社会保障体系,比利时人也有争议,这里且不去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