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采取措施遏制个体诊所销售药品行为
江苏省药监局与卫生厅近日联合出台了《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严禁个体医疗机构超出《目录》范围购进和使用其他药品,否则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目录》的出台,将促使药品市场秩序特别是基层和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