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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17种过去依据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被禁止流通

日期: 20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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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17种过去依据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被禁止流通

广州117种过去依据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被禁止流通

 

    从今年6月30日开始,广州市民在药店见不到熟悉的感冒清片、探亲片等熟悉的药品了。有117种过去依据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被禁止流通和使用。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原地标药品,如在2002年12月1日前已生产的,可允许流通至今年12月31日止。继续生产和销售这些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惩罚,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这里所指的地方标准药品即采用地方标准,由省级政府批准取得地方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但我国众多地标药品在安全、有效和质量等方面普遍存在各种问题,所以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地方没有药品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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