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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中药产业化新模式值得借鉴

日期: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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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中药产业化新模式值得借鉴

4种中药产业化新模式值得借鉴

 

    中药材产销量一直稳居全国第一的四川省,在推进中药现代化建设、创建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方面,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日前,四川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结合四川的经验,介绍了中药产业化的4种运作模式。

 

模式一:龙头企业带动药材基地建设

 

    这种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发展迅速,可实现企业和农民“双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主要运营形式。其运行机制是:企业通过合同、契约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与农户建立种植、购销关系;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并有偿或无偿提供种源、繁殖材料、化肥等;通过事先约定的保护价或订单农业方式,企业收购农户的中药材;农户直接实施药材种植生产,并以合理价格出售合格药材给合同企业。

 

模式二:以协会带动药材生产基地的模式

   

    这是一种比较松散但切实有效的形式,其标志是“中介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社、药材贸易公司、乡镇政府等。有些地方的协会是自然形成的,当地药农自行管理,由种植大户或有声望的药农担任协会会长;有些地方的协会则是由基层政府组织成立,乡镇干部担任或指定专人担任会长。

 

模式三:以市场带动药材基地发展模式

 

    中药材产业化需要市场引导,我国大批中药材原产地,几乎无一例外地形成了这种模式。

 

模式四:农场(庄园)模式

   

    公司通过租赁或认股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对土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生产中的规范和标准可实现全过程监控,是中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专家预计,这种模式可作为我国药材基地运营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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