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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新的医保药品目录

日期: 20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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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新的医保药品目录

上海推出新的医保药品目录

   

     近日,上海执行新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一目录与国家目录全面接轨,并兼顾上海用药的实际。新目录对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取消了原先规定的医院级别限制,原来限定在市、区县级医院才能使用的药品,如今在社区街道医院即可配取。

    新目录扩大了参保人员用药的范围,不仅全部收纳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而且原有的上海医保用药范围中不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删除非国家标准药品和临床淘汰药品后,也纳入了新目录的乙类药品范围。

    新目录有非处方药471种,比调整前增加了约160种,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在推出新目录的同时,上海全面实行甲、乙类药品的分类管理和分类给付制度。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10%药费后再按照医保规定支付。

    截至8月底,上海医保参保人员已达704万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约6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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