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调高中医治疗服务价格
最近,安徽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始执行新版《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这是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医疗服务进行项目归并、成本测算、价格听证,并对全省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整顿,重新拟定而得出的成果。
改革后的《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首先强化、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管理,明确规定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新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分解收费。其次是分级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群众的关联程度,实行省、市分级管理。第三是加强了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防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过多、过滥,明确当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应严格限定在特需病房(包括温馨产房)、医学整形两项。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上述特需医疗服务时,应分别向省、市卫生、物价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查合格方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并由其按照实际成本略有赢余的原则核定价格。四是严格特殊器械和特殊材料费管理。凡未明确规定可另外计收的一般卫生材料,医用特殊物品、器材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五是严格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各级物价、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必须按省统一规定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成本报告制度、内部价格监督管理制度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六是提升了医务人员的技术收费标准,尤其是中医治疗费大大提高,如针刺一次由5元提高到15元(不含一次性针具,5个穴位为一计价单位);穴位注射每穴10元(不含药物);关节脱位手法整复由80元提高到150元等等,体现了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