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新规整顿规范医疗市场
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美容机构和性病诊疗机构……昨日,南京市卫生局出台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具体规定。
据介绍,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及医托行为。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暂住人口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提高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窝点的能力。凡将房屋出租用于非法行医的,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房屋出租资格。同时,各区县卫生局还设立了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各区县政府要根据辖区内的情况,定期组织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对非法行医活动进行清查。对非法行医屡教不改、骗取患者钱财,或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制止药店非法行医活动,南京市的药监部门将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房设置和管理相关制度,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配制的制剂以及医疗器械(尤其是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使用假劣药品(含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假劣医疗器械、未经批准自行配制医院制剂及擅自使用外院制剂的违法行为。
为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和性病诊治的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南京市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的各项准入制度,加强资质管理,对已开办的美容医疗机构和开设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审核,按照相关规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取缔非法美容医疗机构和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非医疗美容机构(美容院、护肤中心等)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由工商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依法取缔。同时开始整顿从事性病诊治的医疗机构,规范性病诊疗服务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市政府颁布的《南京市性病防治办法》,制定开展性病诊疗的标准。严格机构与人员的准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
另外为了规范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南京卫生部门将和工商部门共同加大对医疗和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发布违法和虚假医疗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