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无锡平价药店可纳入职工医保定点

日期: 2004-03-05
字体:
无锡平价药店可纳入职工医保定点

无锡平价药店可纳入职工医保定点

   

    为方便职工就医购药,促进公平竞争,锡城由劳动保障、药品监督和物价部门审核认定的“平价药店”,可申请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无锡市有关部门昨日对此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平价药店”的标准有四条:90%以上的药品价格比国家核定的零售价低30%以上;营业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注册资金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药品经营品种达3000种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不低于40%。

    凡是符合上述“平价药店”标准的零售药店,可先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为“平价药店”后,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申报定点。获得定点资格的“平价药店”,要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药品监督和物价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药店的经营品种、质量、价格、备药率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平价药店”标准的,查实后将取消定点资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