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加补助,南京力推农村合作医疗
据悉,江苏今年逐步推开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年底人口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05年将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南京已于近期出台了自筹加补助的医疗政策。
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原则上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老区乡镇农民个人筹资额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5元。省政府给予32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老区乡镇每人每年补助10元,所在市、县级财政每人每年配套补助不低于10元;其他地区市、县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补助。报销补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采取大额+小额的办法。即大额补偿是农民患大病、重病,无论在哪一级医疗机构都可得补偿;小额补偿是无论在村卫生室或乡卫生院或县及县以上门诊都可以减免部分医药费用。二是采取大额费用补助的办法。即农民住院后即可享受医药费用的减免,一般是500元以上即可减免30%,患病后使用的医药费越高,报销比例越大,一般的县最高能报销2万元。
南京市政府提出,2004年38元、2005年人均筹资44元。其中,个人缴费保持在24元,2005年,地方财政的补助水平将达到人均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