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院不准做“大手术”
江苏省卫生厅日前发布《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将手术按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分成甲、乙、丙、丁四类,并规定各医院必须在自己的等级范围内开展相关手术。
据了解,甲类手术主要是胆道癌根治术、复杂的胆道再次手术等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乙类手术是仅次于甲类手术的重大手术,如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肝脾损伤的处理等;丙类手术是中等手术,如肝脓肿切开引流术、小肠切除术等;丁类手术是常见的小手术,如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等。
江苏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三级医院的这4类手术全部可以做,但应侧重甲乙类手术;二级医院可做后3类手术,但侧重乙丙类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做丁类手术;一级医院(卫生院)以下的外科、专科医疗机构的手术范围,由各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此次《规范》出台,主要是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它不仅对医院的手术范围进行了限定,对各级医师的手术范围也作了规定。如果开展了超范围手术,而事先又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话,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