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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451份,药企上报为竟然为零

日期: 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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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451份,药企上报为竟然为零

药品不良反应451份,药企上报为竟然为零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到5月24日,该中心从南京地区共接到不良反应报告451份,但其中来自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数量为零。

    据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去年,江苏省共接到各地区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2366份,南京地区329份。但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医疗机构,极少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上报。

    知情人士介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是担心上报不良反应会影响产品销售。

    据了解,国家不久前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如果无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不良反应,或发生未按要求报告、隐瞒不报等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有关人士表示,希望南京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都能正视药品不良反应的问题,多为老百姓的健康安全考虑,发现不良反应一定要上报。同时也欢迎市民个人将自己发现的不良反应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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