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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措施防止登革热疫情入境

日期:2004-09-29
我国采取措施防止登革热疫情入境

我国采取措施防止登革热疫情入境

 

    由于不丹、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印度尼西亚近期暴发登革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提醒我国公民,目前预防登革热的主要措施是控制媒介蚊虫的孳生和做好个人防护。

    具体方法是:消除居住地附近有可能孳生蚊虫的场所,如可能存水的容器(废弃瓶、罐、水槽等)、废弃的轮胎、堵塞的水沟和水塘等。在成蚊活动高峰的黎明、黄昏和晚上,应减少外出活动,或穿长袖衣服和长裤,避免蚊虫叮咬。在暴露的皮肤上喷涂驱蚊剂。尽可能在有空调或有蚊帐的房间内就寝等。

    据世界卫生组织东南亚区域办事处8月1日发出的登革热疫情警告,7月1日至16日,不丹共报道登革热病人1565例;截至7月21日,孟加拉国共报道登革热病人698例,死亡3人;截至7月19日,斯里兰卡共报道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病人9062例,死亡59人;截至7月7日,印度尼西亚共报道登革热病人59321例,死亡669人。

    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来自不丹、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印度尼西亚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即三红征)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

    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对来自上述国家的船舶要实施严格检疫,重点检查蚊虫,一旦发现蚊虫,立即杀灭;对来自上述国家的飞机,入境时要查验灭蚊证书,对无有效灭蚊证书的实施灭蚊处理。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采取各项有效的灭蚊措施,消灭蚊媒孳生场所,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传播疾病。

    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登革热的有关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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