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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107线渝东公路江津李市至付家店

日期: 20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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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线路 审批文号 收费主体
省道107线渝东公路江津李市至付家店 渝价[2004]405号 江津市博达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时间 收费方式 收费范围
从2000年5月15日起至2028年5月14日止
实行双向式收费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 车、军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
收费标准
 
摩托车(二、三轮)
10座(含)以下客车
1吨(含)以下货车
11-30座(含)客车
1-3吨(含)货车
31-50座(含)客车
3-5吨(含)货车
51座以上客车
5吨以上货车
李市—付家店
4元/车次
14元/车次
24元/车次
40元/车次
10元/车次
备注:1、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2、2.对改型(装)、降低载质量(降吨位)的车辆,其计量吨位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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