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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税新政业内外翘首以待 三疑问将见分晓

日期: 200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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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税新政业内外翘首以待 三疑问将见分晓

 

北京现代商报

 

  “这周三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包括业内、媒体和普通消费者,大家将在同一时间得知新政内容。”昨天京城某房屋中介公司的老总向记者表示。

  目前关于房屋交易征税新政的实施细节,包括“不足2年”、征税对象以及税率的界定等,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京城房屋中介公司老总都表示,尚未得知最后定版说法的“内幕”。

  ●关于“不足2年”

  目前有三种猜想:一是以房产证或完税发票的时间为准;二是以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款的发票时间为准;三是以竣工备案表的时间为准。

  第一种时间是三者中最晚的,以此计算的征税对象远远超出了后两种时间标准,这是房屋中介公司不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第二种时间,开发商方面容易做手脚,私自修改签约时间的可能性比较大;若以竣工备案表的时间为准,目前一些建成、在售的项目是缺少这一项的。

  ●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能否免征?

  在七部委的《意见》中,要求“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是“个人购买住房”仅仅是指商品房,还是包括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这个尚无明确说法。

  ●营业税税率是5%还是5.5%

  目前征收营业税是按照5%的税率执行,但也有说法,“6·1”大限之后可能按照5.5%的税率执行,其中增加了包括城乡建设费等一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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