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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房价数字迷局 国家统计局七月改革房价统计

日期:2005-06-08

终结房价数字迷局 国家统计局七月改革房价统计

 

世纪经济报道

 

面对目前房地产数据难以满足各方需要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将对全国房地产价格统计进行改革。自20057月份开始,全国70个城市将按照新方案的要求,按月编制房屋销售价

格指数、测算各类房屋销售价格,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到国家统计局汇总。

两种指数各有缺陷

负责此次国家房地产价格统计改革的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生产资料处副处长胡修府这样解释这场统计改革:“目前房地产价格统计的时效性、代表性以及调查频率和调查内容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家调控决策、国民经济核算和企业及社会公众的需求。”

胡所提及的房地产价格统计,目前国内采用的指数系统,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中房指数)和“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系统”(国房指数)

“中房指数”,是1994年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房地产集团、搜房资讯机构联合发起、开发、运营的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该系统是一套以指数形式来反映全国各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1995年该指数通过国家级鉴定。

与之相对应的“国房指数”,则是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指数,其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房地产统计机构进行的全面调查,按月发布。同时,“国房指数”是由政府统计部门编制,是代表国家行使统计监督职能的政府行为。而它的数据提供,除了依靠统计局本身的资源之外,还有一些房地产相关企业的自报数据。

然而,在高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中,这两种数据分别存在着各自无法掩盖的缺陷。

“中房指数”的操作模式比较市场化,数据完全来自于一线的市场跟踪。每月更新,对市场的反映也相对比较迅速。但是,由于它所覆盖的城市,只限于全国十几个主要城市,尽管数据比较详尽,却无法整体反映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

“国房指数”由国家统计局直接发布,有35个大中城市的样本,覆盖面比较广。但它的问题在于,与市场接触面并不直接,尽管拥有综合性和权威性等特点,但却未必是市场最为直观的反映。

正是由于这两个主要统计指数所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目前全国房价数据难以满足各方需求的状况。几乎所有的企业、专家、研究院都无法完全信赖这两套数据,而是有自己的一套数据分析。

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谭百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现在很多房地产企业、代理机构也都有自己的房价指数,一手的二手的都有,但企业本身的统计,没有一套科学方法,比较混乱,根本不成体系。因此,这类数据只能反映一个面,却与市场的真实有所偏差。

各地房地局交易数据共享是关键

根据国家统计局透露的消息,本次统计制度改革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是要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指标。这主要是新增了物业管理价格调查和项目的个体平均价格指标。

其次是增加了调查城市,扩大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在原有35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又新增35个调查城市;

最后增加房地产价格统计信息的时效性,自7月份开始,全国70个城市将按照新方案的要求,按月编制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测算各类房屋销售价格,并上报有关资料。

然而,无论制度和样本数量的改变,都无法回避一个问题。这些数据的源头在哪里?作为区域性极强的房地产行业,无处不在的变化与价格波动,由谁来统计记录?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各个城市的房地局。”中房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在记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弥补房价统计中的缺陷,各房地局所掌握的资料是关键所在。

“只有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才是最准确的,但它的这块资源,并不是完全和统计局共享。”一位房地产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统计的改革,很可能只能从细节上入手,因为很难去构筑一个全新的指数体系。

那么,要改进,就必须进行资源补充,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就必不可少。

该专家指出,尽管国家统计局的对数据的收集和掌控能力是比较强的,但地方统计局在这一方面就相对弱一些。因此,如果各城市房地局的数据不完全与之共享的话,那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肯定是无法满足各界需求的。

该专家担心,一旦脱离了交易中心的数据,无论是统计局还是企业自报,都不可能真实反映市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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