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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拟用3年时间立制 包工头承包业务将禁止

日期: 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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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拟用3年时间立制 包工头承包业务将禁止

 

http://house.sina.com.cn 2005081108:26 北京娱乐信报

 

  从200571日起,建设部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7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其中,至2006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建设部要求建筑劳务输出人数超过20万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6月底前,将60%以上的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其中,劳务基地县()应将全部农民工纳入有资质的企业;20076月底前,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20086月底前,全国各地区的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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