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于下月下调药价提高诊疗服务费
云南省卫生厅和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统一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药价、医用耗材收费和大型设备检查费都将下调。
据介绍,9月1日起,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将平均下调5%;核磁共振扫描、CT、彩超等大型设备检查也会有一定程度降低;医用耗材实行“打包收费”,即同一类手术核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允许再加收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用品费用。同时,手术类(含麻醉)、护理类项目收费等医疗服务费用将调高。
目前云南省大多数医院已将《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2005版》的新系统安装完成,该系统几乎覆盖了全部现有诊疗项目的收费价目表。患者可以通过物价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到相关诊疗收费的政府定价。
此外,云南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额取证》的城镇贫困人口和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农村贫困人口,一律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收20%的床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