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7日起,新疆将又有79种药品被限定最高零售价。对于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非GMP药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制定了不同的最高零售价。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原则上不区分盒装、瓶装或袋装等。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已经下达过单瓶、单支、单袋等的价格,其他相同剂型、含量未下达包装的价格,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单瓶、单支、单袋等的价格乘以相应数量计算最高零售价格。
其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原审定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高于此次最高零售限价的,一律按不高于此次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低于此次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仍按原价执行;未参加药品招标采购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一律按不高于此次下达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自治区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凡是此前公布的价格与本次公布的价格不一致的,一律按本次公布的价格执行。至此,新疆自今年1月至今已公布了52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