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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重庆减免禽类养殖运输检疫出口中多项收费

日期: 200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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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日起,我市将减免家禽业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家禽业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至2006630日止,我市将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减免项目包括:对通过公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按50%幅度减免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疫情处理费、船舶过闸费;按20%幅度减免家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

  据了解,这些减免的费用将由市财政予以相应补贴。

  此外,去年111日至今年26日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已经按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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