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管理新办法出台
日期:20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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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法律之星
目前,我国的保健品种类达到6000多种,但其保健功能却被限定在27个,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导致保健品业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在审批上,对一些特殊技术还有所限制,批起来比较难,而对成熟的理论却容易通过,阻碍了技术上的创新与发展。
此外,由于保健品并不是药品,只是起到保健的作用,而相当一些消费者对保健知识了解不够,有的对保健功能期望过高,希望能够像药品一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有的没有针对自己的特点选用具有特定功能的保健品,导致效果不明显。而市场上的一些保健品正迎合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需求,有的用“礼品药”的名字,有的打着“中西结合”疗效的牌子,还有的用“概念炒作战”、“广告战”来压制对手,甚至不惜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来诱骗消费者。
新办法为长期囿于27种功能的保健品“解禁”,允许所申请的保健食品的功能可以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之内的,也可以是此范围之外的,其前提条件是申请人应当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且要向认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保健功能审批的放开,为保健品市场的多样化竞争奠定基础,使保障保健品功能定位更加准确。从另一方面来说,除了法人之外,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研制、申报保健食品,这也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介绍说,出台的保健品新管理办法提高了研发的门槛,对保健品研发进行了倾斜,鼓励新的保健功能申报。
业内人士则坦言,按照新办法,保健食品功能上有所松动,既能够使企业说明白,又能够使消费者听的明白,帮助消费者清楚了解产品所能够达到的效果,让消费者自己对症下药,引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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