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物价局提出 “关注民生、稳定物价”为目标的“332”措施强化价格监管
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中,区物价局提出了以“关注民生、稳定物价”为目标,做到“三个转变”、强化“三项措施”、规范“二个行为”的“332”措施,强化价格监管。
一、做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思想。重点打破因循守旧、本本主义思想,树立敢闯敢干敢于创新的观念。尤其是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争取市物价局授权,或放权区县物价局查处。绝不能因为“条条”管理规定,等、靠上级解决。
二是转变作风。重点打破“不告不理”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树立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
三是转变观念。重点打破狭隘的价格管理,突出抓好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城乡的价格管理观念,立足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三农”,践行“三个代表”,强化服务意识,把管理溶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价格工作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
二、强化“三项措施”
一是强化价格监管措施。从严控制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政府调价。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不越权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近期不调整涉及全区性的居民用气、用电、用水、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进一步加强教育、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纳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备案企业及其备案品种的价格检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我区的价格干预品种企业目录,全面落实调价备案制度,防止不合理的价格上涨。
三是强化价格监测措施。坚持开展日常价格监测和价格应急监测,为上级调控物价提供可靠资料。
三、规范“二个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行为。重点抓好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决定》,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变相乱收费乱涨价等乱收费行为,切实规范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物价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重点抓好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道德防线。不断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公务员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物价干部队伍,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快步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