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部门动态

人大修法叫停居民水电气阶梯价

日期: 2008-09-01
字体:

    已经过两次审议修改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有望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此次审议对关系民生的一条重要条文做了修改,删除了关于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 

  “累进加价”取消受争议

  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就是用电、气、水量超过一定额度时,电、气、自来水价随之上浮,实行消费越多单价越高的梯级价格。在全国661个设市城市中,只有近80个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只有云南、浙江、四川三省规定对城市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电、气、自来水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其次,由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幅度不高,也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此外,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用卡购电、购水、购气的办法,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 

  设立专项资金促发展

  此次打破了以往立法中只要求“不能做什么”而无任何相关“做了什么有什么好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项目发展;对于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和产业化发展有符合规定的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为了使法的名称与主要内容相衔接,“循环经济法草案”改名为“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据悉,草案的内容较多的属于引导、促进的规定,体现出循环经济立法的阶段性特征。

  据扬子晚报

  刑法修正案草案

  集体腐败应纳入刑律

  长期从事反腐败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刑法修改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严厉打击小金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前日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集体腐败的特征是从上到下,从厅长到下面的办事员,人人都有份,数量很大,他表示,如果目前单独制订惩治集体腐败法有困难,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刘锡荣介绍,小金库屡禁不止,原因在于背后的利益,依靠个人觉悟、党纪和行政规章是不能消灭的,而“小金库”是集体腐败的祸根。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至十年,同时法学家建议应有财产申报制度配套,由于目前中国尚无财产申报法律制度,所以该条款的修改要慎重。

  据新京报

  保险法修订草案

  重点研究高管薪酬问题

  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文以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是与会人员讨论的焦点和最大初衷。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表示,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这对利益关系之间“必须寻找一个平衡”,应尽快培育和规范能够代表投保人利益的保险经纪人群体。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平安高管6000万元高薪”问题,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应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超高薪酬问题加以限制,可在条文中对薪酬制度“作出约束性规定”。参加会议旁听的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告诉记者,薪酬规定方面目前没有经验可借鉴,“回去以后我们将把它作为一个重点题目进行研究。”与会人员表示,坚决打击“假评估”“假评级” 保护好公众的知情权。

  新华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