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局长 苑 鲁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科学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对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随着重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瓶颈”约束和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加大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保障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推进电价改革的同时应适时适度地疏导电价矛盾。 当前,重庆电价各环节中都积累了较多的价格矛盾:一是资...">
重庆电价水平的发展趋势和下一步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局长 苑 鲁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科学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对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随着重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瓶颈”约束和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加大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保障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推进电价改革的同时应适时适度地疏导电价矛盾。
当前,重庆电价各环节中都积累了较多的价格矛盾:一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深入和环境治理成本的增加将带动上网电价上涨。一方面,随着电煤价格的上扬将推动重庆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上涨。2006年国家公布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3429元,重庆为每千瓦时0.3373元,在全国32个省级电网中居于中下水平,其主要是因重庆电煤价格相对较低。随着“十一五”期间,重庆新建燃煤机组的大量投运,必然将加剧重庆电煤供应的紧张状况,加之目前重庆与省外电煤价格尚有一定差距,因此近期内电煤价格必将进一步上扬。若仅考虑重庆与省外电煤价差每吨约35元,按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测算,预计将推动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涨1.3分钱。另一方面,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污染成本的价格机制,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土地使用费、排污费等征收标准将逐步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大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将通过上网电价传导到终端销售电价。二是为促进电网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电网安全供电能力需要合理调整输配电价。重庆市电力公司加大了电网建设,截止2005年底已完成投资167亿元,但尚有73亿元的投资未通过销售电价解决,电价矛盾突出。为满足重庆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十一五”期间,重庆电网建设还将新增投资320亿元。然而,受电网历史欠帐多、电价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电网企业利润水平很低,电网建设的资本金严重不足,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加快电网建设的客观需要与电网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因此,逐步解决电网建设投资的还本付息问题,建设坚强重庆电网,实现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健康协调发展,需要合理提高输配电价水平。据初步测算,“十一五”末重庆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将提高8.7分钱。
总之,无论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还是保持重庆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都将是“十一五”时期重庆价格改革的重点。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污染损失成本的电价形成机制,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重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目前,重庆电价工作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与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电价“欠帐”较多,电价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电力用户尤其是广大工业企业对电价提高的承载能力较弱,高耗能企业对电价反映敏感,销售电价总水平再提高的空间十分有限,这就需要我们在电价管理工作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转变价格管理观念、创新价格管理模式,提高价格管理质量,把电价改革工作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在发展和改革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为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兴渝”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创建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进一步构建起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
为此下一步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上网电价:目前实行的经营期电价政策仍是成本补偿型的定价机制,这种机制较少考虑市场供求因素,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因此,上网电价的改革需在目前厂网分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竞争性的区域电力市场,对发电企业实行竞争者是上网。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重庆进入的华中区域电网将实行两部制电价,其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按发电机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
2.输配电价:目前电网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如城乡电网改造带来的巨额还本付息和成本增支负担,电力建设基金、贴费政策取消后电网建设资本金缺乏等;由于输配电价还没有独立的价格形式,没有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机制,不利于吸引对电网的投资,导致电网建设相对滞后。
为了适应厂网分开的需要,为实现大用户直接购电创造条件,同时为形成科学合理的销售电价奠定基础,改革后将单独制定输配电价。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拟分三步到位:第一步,输配电价按平均售电价格扣减平均购电价格确定。2006年,国家发改委按此方式公布了各省省级电网的暂行输配电价,重庆为每千千瓦时179.73元(2006年6月上调为每千千时189.73元)。第二步,逐步过渡到以“成本加收益”方式核定输配电价格,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华东试点研究;第三步,待电网发展比较成熟后,借鉴国外的经验,选择激励性较强的“价格上限制”或“收入上限制”等基于业绩的管制方式。
3.销售电价:重庆市电力公司的销售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目前的销售电价体系一直沿用1976年颁布的《电热价格》有关规定,现行销售电价更多地体现了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并基本延续、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利益格局,存在着电价种类繁多、结构及电价形式不尽合理、分时电价作用有限、用户间交叉补贴严重、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能充分体现公平负担、及时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原则。
销售电价改革方向是在用户能自由选择供电商的基础上,价格由市场决定。销售电价分类的改革目标是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类。竞价初期,销售电价仍由政府管理。销售电价按负荷特性和电压等级进行分类,对农业和居民用电价格单独分类,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尽量保持稳定;其他用电价格与上网电价直接联动,以使发电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能够及时传递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