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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补贴上限为房价1%

日期:2008-10-14

   备受关注的南京住房补贴政策细则日前出炉,其中明确了可以享受补贴的“购房时间”——新房以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备案(即鉴证)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根据新政,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凡购买该市普通商品住宅和二手房的,均可享受住房补贴。其中所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补贴金额为总
房价的1%;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之间的,政府补贴总房价的0.5%。细则明确,总房价为契税完税证上的实缴金额。

  该市要求享受房贴的住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
权证,补贴在办证时同步发放。细则对发放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作出补充——最迟为2012年12月31日。如房产延期交付或购房者在2012年12月31日前没办理产权登记,将无法享受补贴。

  新政立竿见影。该市网上
房地产数据显示,十一长假,商品住宅认购就呈逐步好转的态势。长假过后,商品房认购量逐步回升,10月7日认购量为206套、成交量达115套。比8、9月日均成交量上涨2—5成。10月10日,该市住宅认购飙升至今年单日最高——306套。

  业内人士指出,认购量的回升跟本月不少
楼盘开盘、促销等手段有关,但也表明购房者信心有一定程度回升,新政效果将逐步发挥作用,预计后期市场走势仍会趋好。

  继南京之后,江苏宿迁近日也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
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下个月起,该市今后两年内购房的市民最多可获总房价7%的政府财政补贴。

  根据该新规,凡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市购买16层以下高层住宅楼项目的,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5%的补贴;90—144平方米的补贴房款总额3%。购买16层以上高层住宅楼,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款总额7%;90—144平方米政府补贴房款总额4%。购买其它商品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价的1%;90—144平方米的补贴0.5%。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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