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学 全面严查
重庆市物价局开展教育收费公示专项检查
9月上旬,伴随着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学的铃声,重庆市物价局教育收费公示专项检查活动也全面铺开。此次检查活动得到了市局高度重视,苑鲁局长亲自主持了专项检查预备会,并且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
根据预备会精神,创新检查手段、扩大检查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成为这次检查活动的显著特点。在这次检查中,重庆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派出检查人员分成3个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分赴沙坪坝、九龙坡、荣昌、石柱、丰都等区县,随机抽取农村、城镇、城市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大中小学校,主要检查区域了覆盖都市发达经济圈、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检查组还邀请了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晚报》等全市各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教育公示制度的正反两方面典型。
在专项检查中,检查小组将各校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
首先,教育收费公示不规范,主要是教育收费公示牌没有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的格式制作,公示内容不完全和错误等几个方面。其次是收取公示收费外的费用,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如荣昌中学以“家具保证金”名义收取每生200元押金,石柱中学高中部收取饭卡工本费15元,以及其它学校的代收保险费和违规办班收费等。三是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如荣昌县永荣中学公示并收取住宿费每人300元,但提供的住宿是以每人200元为标准的8人间。
检查组采取了三种方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一是责令整改。对于公示不规范、公示内容错误,检查人员要求学校立即整改。二是责令清退。对于收取公示收费外费用和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行为,责令学校限期清退多收价款,并将清退名单报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如丰都县水利希望学校五年级,超过规定收取每生30元的资料费,检查组对此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责成学校现场清退多收价款1960元。三是进行罚款处罚。对荣昌3所学校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的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
由于重庆市今年发生百年不遇旱情,部分区县推迟了学校开学时间,重庆市物价局此后还组织检查人员前往延期开学的区县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公示专项检查,并对责令整改、清退的学校进行回访,从而将教育收费公示工作落到了实处。